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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境之河



                (一)

  吹过峡谷的风犹如一把冰冷的刀划破漆黑的夜色。

  拉杰特拉王子所率领的五万名辛德拉军,在这种极不友好的气候条件下,越过流贯帕尔斯国境的卡威利河向西前进。

  强大而以富庶著称的帕尔斯,因为从西北方入侵的鲁西达尼亚军而吃了大败仗,王都叶克巴达那被占领了,国内呈现前所未有的混乱状态。趁这个空隙解决长久以来年国境纷争,取下广大的领土,如此一来,和卡迪威王子的王位继承之争一定可以占有比较有利的条件。这是拉杰特拉王子的野心。

  “卡迪威,我岂能让你跑在我前头?在辛德拉国的历史上刻下不灭威名的将会是我!”

  在夜里仍然清晰可见的白马上安着黄金打造的马鞍,拉杰特拉王子轻蔑地呼叫着彼此憎恨着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名字。

  这年时值帕尔斯历三二零年,但是在辛德拉历则是三二一年。事实上,辛德拉建国才不过二百五十年,但是,建国者克罗顿加在即位称王之时,回溯了七十年而制定了国历。据说是为了配合克罗顿加王的祖父诞生之年,然而,却没有人相信这个说法。看来只不过显了向交恶的邻国帕尔斯夸示“我国的历史比较长”。

  帕尔斯虽然大感不悦,但是却不能强制他国变更国历。若非在战事上获得胜利,这种事是不可能做得到的。姑且不论帕尔斯的不快感,辛德拉仍然一年又一年地累积他们的历史。

  而现在,国王卡里卡拉二世病倒了,两个王子为了王位而争战不休。

  拉杰特拉王子二十四岁,刚好比帕尔斯的王太子亚尔斯兰大十岁。他有着辛德拉人特有的深麦色的肌肤,仿佛雕刻而成的深邃五官,笑起来有着足以深化人们心志的魅力。然而,与他敌对的卡迪威王子和其一党却认为他这个特色正是他老奸钜滑的证据。

  “如果拉杰特拉那家伙打一开始就乖乖地认同我的王位继承权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尽管只早了一个月,毕竟我比他早出生,而且我的母亲的出身也高贵许多。贵族们也都大力支持我。一开始根本就没有他出头的份。”

  同父异母的兄弟在争夺王位时,母亲出身高者往往比较有利,这在哪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关于这一点,卡迪威的主张也没有不当之处。相对的,拉杰特拉也有他的说法,而且他的措词是非常激烈的。

  “不论从才能或气度上来说,我都比较适合当国王。卡迪威并不是没有什么才能,但是,和我生在同一年年代却是他的不幸。”

  这种说法虽然是太大言不惭了些,但是,他终究是成功地结集了辛德拉国内的反卡迪威势力。和同父异母的兄弟比较起来,拉杰特拉大方得多,很得下级士兵和贫穷百姓的人心。而卡迪威从不在民众之前露面,只知道在王宫和贵族们的庄园中过着豪奢的生活。拉杰特拉则常常轻衣简从走在街上,观赏街头艺人的表演和商人谈论景气善,甚至在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因此,在民众的眼里,卡迪威高高在上的形象也就牢不可破了。

  上个月,卡迪威出兵进攻帕尔斯失败,于是,拉杰特拉便想亲自试试,希望自己可以马到成功。

  卡威利河西,帕尔斯的东方国境上,培沙华尔城巍巍耸立着。

  这座扼住和东方的绢之国相通的大路公路的城塞是用红色的砂岩建筑而成的,城内驻守着二万名骑兵和六万名步兵。而现在,它不仅是帕尔斯境内最重要的军事据点,同时也是使帕尔斯王朝再兴的根据地。不久之前,帕尔斯的王太子亚尔斯兰在为数不多的部属护卫之下抵达了这座城塞。

  自从在亚特罗帕提尼会战中,帕尔斯军被侵略者鲁西达尼亚军打败之后,国王安德拉寇拉斯三世和王太子亚尔斯兰都行踪不明,然而,不久之后,一个对帕尔斯军而言堪称为主君的人物出现了。

  亚尔斯兰是一个十四岁、还未成熟的少年,追随他的部下,男男女女合计起来也只有六人而已。然而,既然国王安德拉寇拉斯生死未明,身为王太子的他就是唯一象征帕尔斯独立和统一的人物。而且,在他的部下当中,至少还有帕尔斯最年轻的万骑长达龙和戴拉姆地方的旧领主那尔撒斯,而这两个人都堪称这个国家的代表性人才。

  夜是那么漫长,而事件又层出不穷。那个紧咬着亚尔斯兰不放的银假面从城壁上被打落之后,接着又传来了辛德拉军来袭的情报。

  现在不是追击银假面的时候。

  负责守卫培沙华尔城的是万骑长巴夫曼和奇斯瓦特,然而,年老的巴夫曼最近却很明显地缺乏原有的生气和精神,因此,奇斯瓦特不得不一肩挑起防卫战的指挥工作。

  担任亚尔斯兰王子军师之职的那尔撒斯,为了夺回被侵略者鲁西达尼亚军所支配的王都叶克巴达那而绞尽脑汁。

  在那尔撒斯的构想中,六万名步兵在这个时候并不能算是战力。理由有二:第一个是政治上的,将来等亚尔斯兰即王位之时,应该就会宣布解放奴隶吧?在帕尔斯国内,步兵就等于是奴隶,所以,解放他们才是首尾相应的措施。对于他们的将来,那尔撒斯已经有腹案了。

  另外一个理由是军事上的。如果要动员六万名步兵,就需要有六万人份的粮食。目前培沙华尔城中有足够的粮食,但是,这是指驻守在城里和敌人作战时的情形。如果要让八万名士兵远征,就必须运送粮秣,而运送军需粮食需要牛马和车。要聚集这么多的数目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是凑齐了这些必要的东西,行军的速度一定会落后许多。相对的,全部由骑兵组成的行军队伍行动就比较迅速,补给我负担就会减轻了。

  然而,在发动夺回王都的战役之前,必须先解决眼前的敌人辛德拉军。和亚尔斯兰进行商谈的那尔撒斯似乎成竹在胸。

  “殿下,不用担心。姑且不说我军胜利的要因,辛德拉军必败的理由就有三个。”

  “怎么说?”

  亚尔斯兰那如晴朗夜空颜色的瞳孔闪着光,探出身子专注地问道。以前在王宫中生活时虽然曾跟国师学过军事和用兵之学,但是,当时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玩的地方。而那尔撒斯的说明却显得极为具体,充满了说服力,很能引起亚尔斯兰的兴趣。

  那尔撒斯不直接回答,他把眼光转向友人。

  “达龙,你曾经在绢之国停留过。在那个伟大的国家中,作战时应该注意的三个要素是什么,你应该学过吧?”

  “天时、地利、人和。”

  “没错。殿下,现在辛德拉军完全违反了这三个定理。”

  那尔撒斯详细地说明。首先是“天时”,目前是冬季,对习惯于炎热气候的南方国家辛德拉的士兵们而言,这是一个辛苦的时节。尤其号称辛德拉军最强战力的是“战象部队”,而象是不擅于抵御风寒的。这就是其违反天时之处。

  第二是“地利”,而辛德拉军却越过国境,且是在夜晚行动。或许他们是在打算趁天明之际发动奇袭,然而,对地理不熟的人来说,这无异是有勇无谋的举动。

  第三是“人和”。不管是卡迪威或拉杰特拉,尽管互相争夺王位,却仍然逞一时之欲,侵攻帕尔斯。如果让竞争对手知道了,恐有背后受敌之虞。只要辛德拉军芒刺在背,就算他们有再多的兵力也不足惧。

  “我们会为殿下击破辛德拉军,然后在往后的两三年之间让东方的国境保持安泰。”

  那尔撒斯若无其事地对亚尔斯兰行了一个礼。

                (二)

  被红色砂岩和城壁围起来的培沙华尔城的中庭和前庭因为即将出动的人马而显得喧腾不已。

  基本的指挥工作是由培沙华尔的司令官万骑长奇斯瓦特负责。他从马上敏捷地下达一个又一个的命令,士兵们的动作虽然匆忙,但是却不曾有丝毫混乱的现象。

  身穿甲胄,跨坐在马上的达龙和那尔撒斯看着这幅景象小声地交谈着。

  “你不是说过,以少胜多不是用兵学上的正道吗?想法改变了吗?”

  “不,没有改变。因为用兵的正道首先要整备比敌人更多的兵力。可是,这一回我想走非常道。”

  那尔撒斯向挚友说明。

  必须把亚尔斯兰殿下在这里的事实向帕尔斯全国发布出去。而据实宣传是最好的。如果要提高我们这边的名声,就要以寡击众。一旦名声确立了,慕名而来的同志就会群集在此了。

  “下一次就轮到我们越过国境在辛德拉的境内作战了。要指挥众多的士兵实在太过吃力了,而且”

  那尔撒斯那充满智慧的脸上闪过使坏心眼和淘气的表情。

  “而且,让对方以为我们没有那么多的兵力比较方便些。达龙,不管怎样,你一定要活捉拉杰特拉王子。”

  “知道了。如果是不管死活那倒还轻松些。”

  入侵的辛德拉军约有五万人。据斥堠的报告,总指挥官就是拉杰特拉王子本人。奇斯瓦特负责东方国境的守备工作确实是尽到了责任。他原本就不是一个只会舞舞双刀而不会用头脑的男人。

  那尔撒斯骑着马靠近奇斯瓦特身边。

  “奇斯瓦特大人,请拔给我五百骑兵。而且还要一个熟悉地理环境的向导。”

  “知道了。不过,只要五百名就够了吗?再多一倍也无所谓啊!”

  “不用了。五百名就够了。暂时就请奇斯瓦特大人彻底坚守城池,不要出城击敌。当辛德拉军开始退却的时候,会有信号送出来,到时再追击就可以轻松地获胜。”

  那尔撒斯请法兰吉丝和奇夫护卫亚尔斯兰,然后他叫来向导,旋即和他商量起来了。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那尔撒斯向亚尔斯兰说明状况,要求王子允诺他的安排。王子回答道:

  “既然是那尔撒斯决定的事,我当然没有异议。你就不用每件事都要求我答应了。”

  身为戴拉姆地方旧领主的年轻军师看着完全信赖自己的王子笑了笑。

  “我明白了。可是,关于今天晚上的行动,一旦出了城门,就完全交由你和达龙放手去做了。”

  得到王子的答复之后,那尔撒斯这次叫来了他的侍童耶拉姆。当那尔撒斯对侍童说明他该做的事时,在红色的头发上缠着蓝色头巾的十六、七岁少女靠了上来。她就是自称为那尔撒斯将来妻子的亚尔佛莉德。

  “耶拉姆能做的事,我也能做。你尽可以吩咐我呀!”

  “好管闲事的女人!”

  “真罗唆!我是在跟那尔撒斯说话!”

  “啊,你们就分摊来做吧!”

  那尔撒斯苦笑着看着少女和少年,把写着辛德拉语的羊皮纸交给了他们。那尔撒在少年和少女鼓足了干劲离去之后,转向法兰吉丝和奇夫。

  “法兰吉丝小姐,麻烦你多注意一下巴夫曼的行动。那个老人可能有求死之心。”

  美貌的女神官闪着她那像绿宝石的瞳孔。

  “你的意思是说,老人巴夫曼所藏着的秘密是那么地令人害怕吗?让他不得不以死来隐藏它?”

  “至少对那个那人来说是如此。”

  听那尔撒斯这么说,奇夫的两眼中闪着嘲讽的光芒。

  “可是,那尔撒斯大人,倒不如说你应该比较喜欢那样的结局吧?那个老人背负着阴暗又沉重的秘密。最后,这个负荷把他自己从地面上淹没了。干脆就放着不管他,让他自生自灭,我是有这样的想法。”

  法兰吉丝保持沉默,然而看来她并不反对奇夫的意见。

  “那个老人什么话都不说出口。既然都造作地表现了态度,如果没有让事情明朗化,或许反而会留下祸根。”

  “就是这样。”

  “如果人死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才要特意拜托你。”

  那尔撒斯一边避开来来往往的人马队伍,一边策马来到城门前的广场。达龙已经聚集了五百名的骑兵等着那尔撒斯的到来。

  “达龙,我问你。这完全是一种假定。如果亚尔斯兰殿下并没有王家正统的血统的话怎么办?”

  黑衣骑士的回答果决、毅然而没有半分动摇。

  “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其中有些什么秘密,亚尔斯兰殿下都是我的主君。更何况殿下本身对任何事情或任何秘密都没有什么责任。”

  “是啊,本就不该问你的,我竟然讲这些没有来由的话,请原谅。”

  “无所谓。倒是我想问你,那尔撒斯,我虽然跟随着殿下,事实上你对殿下的器量、才能有什么看法?能不能告诉我?”

  “达龙,依我的观察,亚尔斯兰殿下具有身为一个主君难得的资质。我想你也应该知道,殿下不会嫉妒他的部下。”

  “唔”

  “过度对自己的勇武和智略有自信的话,往往都会对部下的才能和功绩产生嫉妒心。最后就会因为疑心、恐惧而杀了部下。而亚尔斯兰殿下的性格中并没有这阴暗的一面。”

  黑色甲胄下,达龙那充满阳刚线条的脸孔有着微微的困惑之色。

  “听你话中的意思好像是说因为亚尔斯兰殿下知道自己无能所以可取”

  “不是这样的。达龙。”

  那尔撒斯笑着摇了摇头。达龙的头发就像他的黑衣的一部分一样漆黑,相较之下,那尔撒斯的头发颜色就显得淡了些。在帕尔斯国内,自古以来就由东西方流入各式各样的民主和人种,所以在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上实在是多彩多姿。

  “达龙,说起来我们就是马。要说多少有些自满也可以,我们应该可以挤身名马之列了。而亚尔斯兰殿下就是骑手。骑名马的骑手至少得要和名马差不多的速度吧?”

  “你说得没错,我懂了。”

  达龙笑了笑,点了点头。

  不久之后,两人就率领着五百轻骑兵趁夜出城。亚尔斯兰从面对着中庭的露台上俯视着他们的背景。黄金甲胄反射着星光和火炬的光波。

  “由达龙大人和那尔撒斯大人指挥,五百骑兵就可以有超越五千骑兵的功效。殿下就跟我们一起等着好消息吧!”

  万骑长奇斯瓦特这样说道,亚尔斯兰也同意了。可是,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他觉得自己才是让达龙和那撒斯身陷险地,而自己则一直躲在安全的地方等待。身为王太子的自己不是应该率先做个模范的吗?

  “殿下应该要留在这里。如果不这样,那尔撒斯大人和达龙大人又该回到哪里去好呢?”

  法兰吉丝微笑着说,亚尔斯兰不禁微微红了脸点了点头。与其由自己胡乱行动,倒不如把事情委交给达龙和那尔撒斯结果反而比较好。尽管如此,站在众人之上一动也不动,就足以让一个尚未成熟的人感到一种沉重的负担了。

  法兰吉丝把亚尔斯兰留在面向中庭的露台上,想到奇斯瓦特那边去和他商量警备之事,这时,她遇到走廊上的奇夫。

  “你到哪里去?不留在亚尔斯兰殿下的身旁恐会有危险。”

  “我马上就回去。我是想到那个老人的房间去看看”

  “为了那封巴夫利斯大将军所留下来的信吗?”

  “是的。”

  奇斯瓦特的僚友巴夫曼,是在亚特罗帕提尼会战中死去的大将军巴夫利斯的战友。巴夫利斯在会战之前给了巴夫曼一封信,巴夫曼到底把那封信藏到哪里去了?奇夫深感好奇。

  “那个老爷爷死了倒不打紧,但是如果那封信落入可疑的人手中,可能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奇夫自己也常常被人视为一个“可疑的人”,但是,他却不把它当一回事。

  和法兰吉丝分手后,朝亚尔斯兰所在的露台方向走去的奇夫在走廊中央停下了脚步。他把手搭上腰间的剑,视线在四周的墙壁上游走,他的视野中并没有任何的人影。

  “是我多心吗?”

  低声说完,奇夫便走了开去,无人的走廊上却发生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一阵低沉而充满恶意的笑声微微地在空气中掀起了波纹。在铺着石块的走廊一隅,两只小老鼠一起啃咬着一块面包屑,然而,它们却发出了恐惧的叫声缩起了身子。那阵笑声从石壁中流泄出来,而且轻微地在石壁的缝中移动着。

                (三)

  对辛德拉军而言,异变是在极不明显的状况下开始的。

  因为在敌国的领土之内,而且又是在夜里,所以行军的秩序极难维持。为了不至于让队列崩散或是出现脱了队伍的人,将官们睁着如火炬般的眼注视着行军队伍。虽然只是运送粮食的部队,但是,装载着小麦和肉品的牛车四周却也有荷枪的士兵们严密地戒备着。

  但是,要守住所有的方向却是不可能的是。在寒风中缩着脖子行军的运输队的士兵们,发现到风的声音变得异样地尖锐。然而,就在他们了解到个中缘由之前,几十枝箭已经落到他们头上了。

  惨叫声响了起来。士兵们在军官的命令下抄起了枪,抵御从四面而来的攻击。

  然而,当从天而降的箭命中拉车的牛时,混乱便爆发似地扩大了。

  牛开始发出了悲鸣四处乱窜。被牛冲撞到的士兵撞上了其他的士兵,在倒地之后就被牛和运输车辗死了。

  由于密集的队形想要通过狭窄的道路,人和牛、车相互推挤、冲撞,将官们的制止根本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敌人偷袭!”

  有人大叫。如果稍微注意一下,辛德拉军或许就会发现那是少女和少年的声音。

  “是敌袭!不是帕尔斯军,是卡迪威王子的军队从后方攻打上来了!”

  这个声音一渗透进辛德拉军中,辛德拉军本身一下子就把流言扩散开来了。在夜色、箭雨、流言交杂的漩涡当中,辛德拉军的混乱和狼狈就急速地膨胀起来了。

  “什么事?为什么这么吵?”

  拉杰特拉王子在白马背上皱着眉头问道。培沙华尔城就在眼前,军队后方却在这个时候起了混乱,他的不安和不快是很理所当然的。这个时候,一个变了脸色的将官策马从后方狂奔而至。

  “拉杰特拉殿下,大事不好了。”

  “什么大事?”

  “卡迪威王子率领着大军从我军的后方袭击过来了。”

  “什么?卡迪威”

  拉杰特拉不禁倒吸了一口气,但是,他立刻就从惊愕中恢复过来了。

  “哪有这种事?卡迪威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一定是搞错了。再去确认一次。”

  “可是,殿下,搞不好我们一切的行为都在卡迪威一党人暗中的监视下也说不定。”

  这个主张事实上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了。因为已经深信卡迪威王子的奇袭是个“事实”,为了补充这个事实而把各种推理在脑海中加以整合。看穿了辛德拉军欠缺“人和”,那尔撒斯的战法果然让他们在毫不怀疑的情况下起了动摇。

  拉杰特拉身边的人们在一阵惊慌之后,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向年轻的主君进言。

  “殿下,如果在这么狭窄的道路上被从后方斩断的话,战况会对我们很不利。如果帕尔斯军从前方攻来,我们就会被夹击了。请下令先退至卡威利河畔吧。”

  “在什么都没有得到的情况下退兵?”

  纵然有一百个不甘愿,然而,拉杰特拉发现了已方军势的动摇可能有更形扩大的趋势,就算再勉强前进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就姑且先退至卡威利河吧!做了这个决定之后,拉杰特拉下令后退。

  不过,命令归命令,在这个时候,这个命令就如同在混乱的种子上施肥一样。指挥的判断又能多快速、正确地传到末端呢?这完全要取决于军队的素质。在这个夜晚,辛德拉军已经慌了手脚,根本没有办法采取统一的行动。有的部队想退后,其他的部队则想前进,更有部队为了观察情势而停下脚步,于是,前后方?HTML>雅·哈谢克-->好兵帅克-->第十二章 帅克当了卢卡施中尉的马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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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帅克当了卢卡施中尉的马弁

{{一}}

  帅克的好运交了没多久,残酷的命运就把他跟神甫的友情割断了。尽管在这以前,神甫的为人使人觉得很可亲,但是这时候他胡搞的一件事却把他可亲的地方弄得一扫而光。

  神甫把帅克卖给了卢卡施中尉,或者更确切些说,他在玩纸牌时,把帅克当赌注输掉了,情形正像从前俄罗斯对待农奴一样。事情发生得出入意料之外。卢卡施请了回客,他们玩起扑克来。

  神甫一个劲儿地输,最后他说:

  “拿我的马弁做抵押,你可以借给我多少钱?他是个天字第一号的白痴,的确与众不同。我敢打赌你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马弁。”

  “那么我借给你一百克郎,”卢卡施中尉说。“如果款子到后天不能归还,你那件宝贝可就算我的了。我目前的马弁糟透啦。他整天耷拉着脸子,老是不断地写家信;这还不够,他摸到什么就偷什么。我曾经痛揍了他一顿,可是丝毫也没用。我一看见他就敲他的脑袋,他还是一点儿也不改。我把他的门牙敲掉了几颗,仍然治不了这家伙。”

  “那么,好,一言为定,”神甫满不在乎地说。“后天还不上你一百克郎,帅克就归你啦。”

  他把一百克郎输光了,酸着心回家去。他知道在规定的期限以内绝对没有可能凑足那一百克郎,实际上他已经卑鄙无耻地把帅克卖掉了。

  “其实,当初我要是说两百克郎也一样,”他自己嘟囔着,但是当他换电车的时际,一般自责的感触不禁油然而生。

  “这件事我干得真不地道,”他沉思着,一面拉着门铃。“要命我也不知道怎么正眼去面对他呀,该死的!”

  “亲爱的帅克,”他走进门来说。“一件很不平常的事发生了。我的牌运晦气到了家。我把身上什么都输得精光。”

  沉吟了一下,他接着说:

  “搞到最后,我把你也给输掉了。我拿你当抵押,借了一百克郎。如果后天我还不上,你就不再是我的人,就归卢卡施中尉啦。我实在很抱歉。”

  “我有一百克郎,我可以借给您,”帅克说。

  “快拿来,”神甫说,精神抖擞起来。“我马上就给卢卡施送去。我真不愿意跟你分手。”

  卢卡施看见神甫回来,很是惊讶。

  “我来还你那笔债来了,咱们再压它一注,”神甫说,很神气地向四周凝视着。

  “输赢加倍!”轮到神甫时,他说。

  赌到第二轮,他又孤注一掷了。

  “二十点算赢,”坐庄的说。

  “我通共十九点,”神甫垂头丧气地说,一面他把帅克交给他来从新的奴役下赎身的那一百克郎钞票中间最后的四十克郎又输掉了。

  归途,神甫断定这下子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再没什么可挽救帅克的了,他命里注定得替卢卡施中尉当马弁。

  帅克把他让进来以后,神甫对帅克说:

  “帅克,没办法。什么人也不能违背他自己的命运。我把你和你的一百克郎全输掉了。我尽到了人力,但是天定胜人。命运把你送到卢卡施中尉的魔掌里,我们分别的时辰到了。”

  “庄家赢了很多吗?”帅克自由自在地问,随着他又做了点淡甜酒。喝到临了,帅克深夜里很吃力地把他打发上床去的时候,神甫淌下了泪,呜咽着说:

  “伙计,我出卖了你,没皮没脸地把你给出卖啦。你狠狠骂我一顿,揍我几下吧!我都该承受。随你怎么办。我不敢正眼看你。你捶我、咬我,把我粉碎了吧!那是我应该受的。你知道我是什么吗?”

  神甫把那沾满泪痕的脸埋在枕头上,用轻柔的声音咕哝着:“我是个十足的坏蛋!”于是,他就熟熟地睡去了。

  第二天,神甫躲闪着帅克的眼光,大清早就出去了,到夜晚才回来,带来一个胖胖的步兵。

  “帅克,”他说,仍然避开帅克的眼光;“告诉他东西都放在哪儿,他好摸得着门儿。教教他怎么做淡甜酒。明儿一清早你就到卢卡施中尉那里去报到。”

  因此,第二天早晨卢卡施中尉就初次看到了帅克那坦率、诚实的脸庞。帅克说:

  “报告长官,我就是神甫玩纸牌赌输了的那个帅克。”{{二}}

  军官们使用传令兵是古已有之的。似乎亚历山大大帝就用过马弁,我很奇怪从来还没人写过一部马弁史。如果写出来,其中一定会包括一段描写在吐利都的包围战中阿尔玛威尔公爵弗南杜⑴没有加盐就把他的马弁吃掉的事。公爵自己在他的“回忆录”里就描写过这段经过,并且说,他的马弁的肉很鲜嫩,虽然筋多了些,那味道是介乎鸡肉与驴肉之间的。

  这一代的马弁中间,很少人克己到肯于让他们的主人不加盐就把自己吃掉啦。甚至有这种事情发生过:军官们在跟现代的传令兵作殊死斗的时候,得使用一切想得出的手段来维护他们的权威。一九一二年就有一个上尉在格拉兹受审讯,为了他把他的马弁活活踢死了,可是后来他被释放了,因为他前后才只干过两回。{{三}}

  金德立奇·卢卡施中尉是风雨飘摇的奥地利王国正规军的一名典型的军官。军官干部学校把他训练成一种两栖动物。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嘴里说的是德国话,笔下写的也是德文,但是他读的却是捷克文的书;可是每当他给一批纯粹是捷克籍的自愿参军的军官们讲课的时候,他就用一种体己的口吻对他们说:

  “我跟你们一样,也是个捷克人。人家知道也没关系,可是干么叫人家知道呢!”

  他把捷克的国籍看成是一种秘密组织,自己离得越远越好。除了这一点,他人倒不坏。他不惧伯他的上司,操演的时候总循规蹈矩地照顾他的小队。

  虽然他要嚷也能嚷,但是他从来不大声大气地唬人。可是尽管他对待他的部下很公平,他却讨厌他的传令兵,因为不巧他总是碰上最糟糕的传令兵,他不肯拿他们当一般士兵看待。他曾经打过他们嘴巴,或者捶他们的脑袋,总之,他曾用劝说和行动设法去改正过他们。他照这样徒然地搞了好几年。传令兵换来换去,没有个停,最后,每当一个新的传令兵来到的时候,他就对自己叹口气说:

  “又给我派来一个下等畜生了。”

  他很喜欢动物。他养了一只哈尔兹金丝雀,一只波斯猫和一条看马的狗。过去,所有他的传令兵们对待他这些心爱的动物都坏得很,正如当传令兵做了什么鬼鬼祟祟的事情的时候卢卡施中尉对待他们的一样。

  帅克向卢卡施中尉报到以后,中尉就把他领到房间里说:

  “卡兹先生把你推荐了给我,我要你一举一动都符合他的推荐。我有过一打或者一打以上的传令兵,可是没有一个待下来的。我先对你讲清楚:我很严,对于卑鄙的行为和撤谎,我一点也不留情。你对我永远要说实话,并且要本本分分地执行我的命令,不许回嘴。你在看什么呢?”

  帅克正出神地望着挂有金丝雀笼子的那面墙壁。听到这话,一双愉快的眼睛就盯着中尉瞧,用他那种特有的温和的声调说:

  “报告长官,那是只哈尔兹金丝雀。”

  帅克这样打断了中尉的训话以后,依然定睛望着中尉,连眼睛也没眨一眨,身子站得直直的。

  中尉几乎要申斥他,可是看到他脸上那副天真无邪的表情,就只说了一声:

  “神甫推荐说,你是天字第一号的白痴,如今我看他这话也差不离。”

  “报告长官,老实说,神甫的话说得是差不离。当我干正规兵的时候,我是因为长期性的神经不健全被遣散了的。当时有两个人为了同样原因被遣散,一个是我,还有一个是昆尼兹上尉。他是个整天灌甜酒的老糊涂虫。长官原谅我这么说,这话一点儿也不假。”

  卢卡施中尉像一个想不出适当的词句来表达他的思想的人那样耸了耸肩膀。他从房门到窗口来回踱着,围着帅克走一圈,又踱回去。当卢卡施中尉这么踱着的时候,帅克就用眼睛往返跟踪着他,脸上是一望可知的天真气。卢卡施中尉眼睛望着地毯说:

  “记住,我什么都要弄得干净整洁,不容许撒谎,我要的是诚实。我恨人撒谎,我惩办起撤谎的人来是一点也不留情的。这活你听清楚了没有?”

  “报告长官,听清楚了。一个人最要不得的是撒谎。只要他陷到一本糊涂帐里,前言不对后语的时候,他就算完蛋了。我想最好就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该承认的全承认下来。是的,诚实是美德,因为日久天长诚实总是合算的。一个诚实人到处都受人尊敬。他对自己满意。而且他每天上床都觉得自己像个新生的婴儿一样。他可以说:‘哦,今天我又诚实了一天。’”

  帅克这样大发宏论的当儿,卢卡施中尉坐在椅子上,望着帅克的靴子,心里想着:

  “天哪,我想我大概也常常这么絮絮叨叨地讲废话吧,只是也许我讲起来不同一些。”

  可是,为了不损害他的尊严,等帅克说完了他才说:

  “现在你跟了我,你的靴子得擦得干干净净的,军服得弄得整整齐齐的,钮子全得钉好。总而言之,你的外表得很漂亮,很像个军人,我不能让你马马虎虎像个乡巴佬。”

  歇了一阵,他又接下去向帅克交代了他应该做的一切职务,特别强调了诚实可靠的重要,永远不许谈论中尉这里的事。

  “有时候有女客们来看我,”他又补了一句。“遇到我早上不值班的日子,有时候她们中间这个或者那个也许在这儿过夜。那时节我一按铃,你就送两份咖啡到卧房来。听懂了吗?”

  “报告长官,听懂了。要是我猛然进卧房去,也许会窘住那位太太。我记得有一次我往家里带回一个年轻的女人,我们俩正搞得火热呢,我的老佣工给送咖啡来啦。她大吃一惊,把咖啡都倒在我脊梁上了。您放心,我完全能体谅有一位太太在床上时候的心境。”

  “那就好啦,帅克。遇到沾上太太们的事,我们都得格外有个分寸。”中尉随说随高起兴来,因为这个题目是他在兵营、操场和赌窟之外,闲余时间中最关心的事。

  他住的地方处处露出显著的女性影响。若干位太大们丢下了她们的小衣裳和其他的装饰品,做为她们访问的纪念。一位太太替他绣了一块很漂亮的桌布,并且在他所有的内衣裤上绣上他的姓名第一个字母。要不是她的丈夫出来干涉,她很可能把在墙上搞的一套装饰也完成了。另外一个女人在他的卧房里零零落落地堆满了一些各色各样的古董,并且在他床头挂了一幅守护天使的像。

  卢卡施中尉的交游广得很。他有一个相片本子,里面满是些女友的玉照;还收藏了各种纪念品,例如几根袜带、四条绣花短裤、三件料子非常考究的女人短袖衬衫、一些亚麻布手帕、一件女胸衣和几双长统丝袜。

  “我今天值班,”他说。“很晚才回来哪。把房子收拾收拾,样样都弄停当了。从前那个马弁简直不像样子。今天就给他派到前线上去了。”

  卢卡施中尉一走,帅克就把一切都收拾停当。晚上他回来的时候,帅克说:

  “报告长官,一切都收拾停当了,就出了一点点小岔子:猫捣起乱来,把您的金丝雀给吞下去啦。”

  “怎么会吞下去的?”中尉大声咆哮道。

  “报告长官,是这样发生的。我知道猫不喜欢金丝雀,一有空子钻,就一定糟蹋它们。所以,我想最好叫它们熟识熟识。要是那猫露出一点点不老实的模样,我就痛痛快快揍它一顿,叫它到死也不会忘记金丝雀出来的时候它应当规规矩矩的,因为我是顶爱动物不过的了。那么,我就把金丝雀从笼子里放了出来,让猫用鼻子闻闻它。可是没等我来得及理会,那可恶的畜生就已经把金丝雀的脑袋咬掉了。您简直想不到它有多么馋。全吞下去了,连身子带羽毛,然后就躲到一旁不住地咕噜咕噜唱起来,要多开心有多开心。我教训了那猫一顿,那我的确是做了,可是对天起誓,我连一指头也没碰它。我想我最好等您回来再决定怎么对付那个长癞的畜生。”

  帅克一面这样叙说着,一面直楞楞地望着中尉。本来有意狠狠揍他一顿的中尉,这时倒走开了,坐到椅子上问道:

  “听着,帅克,难道你真是个天下无双的白痴吗?”

  “报告长官,”帅克一本正经地回答说。“一点不错。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一直就是不幸的。每当我满心想规规矩矩把一件事做好,结果总是出毛病,搞得一团糟。我一心实在想教那两个畜生熟识熟识,互相能有些了解,可是猫一口把金丝雀吞下去,把什么都搞糟了,这可怪不得我。没有疑问,猫是厉害的畜生。如果长官叫我对付那猫一顿,我先得……”

  于是,帅克满脸带着天真和慈祥的笑容,对中尉讲起对付猫的办法。如果“防制虐待畜生会”的人士听到了,他们准会气得嘴里冒沫子。帅克表现得这么在行,以致卢卡施中尉忘记了生气,问道:

  “你会管理动物吗?你真的喜欢它们吗?”

  “说起来,长官,”帅克说。“我顶欢喜的是狗,因为您要是会贩卖的话,那是很赚钱的营生。可是我搞不好,因为我这人太老实了。尽管这样,还是有人来麻烦我,抱怨说:我卖给他们一件假货,而不是一只地地道道的纯种狗,真像所有的狗都可以是纯种的似的。他们又总要狗的血统证明书,这样我只得印一些,把一只在砖窑上出生的杂种狗写成一只纯种有来历的狗。长官,您要是听见狗贩子们怎样在血统证明书上哄骗他们的主顾,一定会大吃一惊。自然,真正可以叫做完全纯种的狗也并不多,有时候它的妈妈或祖母跟一条或者甚至几条杂种狗厮混过,然后,生下来的畜生长得就会像它们那些杂种的祖先了。也许长出这个的耳朵,那个的尾巴,另一个的胡子,颚骨是第四条狗的,弯脚是第五条的,腰身大小又是第六条的。如果一条狗有一打那种姻缘,长官,它长成什么个样子您就可以想见啦。”

  中尉开始对这部狗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帅克可以畅谈下去了。

  “狗可不像太大们一样能自己染头发,因此,总是由贩狗的人给染。要是一条狗老得毛都发灰了,而您想把它当做一条刚满周岁的狗崽子卖,您就买点硝酸银,砸碎了,然后用它把狗染得油黑黑的,直像刚出窝似的。您要是想叫它劲头儿足,就喂它些砒霜——像他们喂马的一样;然后就跟磨锈刀似地用砂纸擦它的牙齿。把它卖给一位主顾以前,先灌它点白兰地,这样它就会晕头晕脑的,接着就欢蹦乱跳起来,汪汪叫着,要多快乐有多快乐,而且见了谁都亲热,就像喝醉了的人一样。可是最重要的是:您得跟主顾瞎扯,不停地扯,一直扯到他没办法了。如果一个人想买一条看家的狗,而您手头只有一条猎犬,您得有一套他们所说的闲扯的本领,硬把这个人扯得伏帖了,使他本想买一条看家的狗,结果却把那条猎犬买了下来。或者譬如说,有人要买一只很凶的斗犬来防贼,您得哄弄他,结果叫他没买成斗犬,却把一条纤小的叭儿狗揣在口袋里了。当我贩卖动物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位太大,等她的鹦鹉飞到前面花园去了,刚好有几个孩子在她房前装印第安人玩哪。他们抓到鹦鹉就把所有它尾巴上的羽毛全拔掉,用来打扮自己。那只鹦鹉没了尾巴以后,竟羞得生了病。跟着一位兽医给了点药面,把它结果了。因此,她想再买一只鹦鹉,一只规矩的,不要一只什么也不会干,专门骂街的村野的鸟。那么,我手里既没有鹦鹉,也不知到哪里找去,怎么办呢?可是我手里却有一条烈性子的斗犬,而且两只眼睛差不多快瞎了。长官,一句话不假,我从下午四点一直跟那位太大扯到黄昏七点,她才不再买鹦鹉,而买下了我那条瞎眼的斗犬。我那档子营生比他们那套外交可费事多了。她临走的时候,我对她说:‘这回那些小孩子们可休想绺它的尾巴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机会同她谈话了,因为那条斗犬见人就咬。她为了那个竟不得不由布拉格搬走。长官,您信不信,弄到一只真正头等的动物有多么不容易呀!”

  “我很欢喜狗,”中尉说。“有些我的弟兄们,现在在前线上还带着狗呢。他们写信告诉我说,在战壕里身边有一条忠实的动物,生活就愉快极了。看来你对狗倒挺在行。我要是有一条狗,我希望你好好照顾它。你看哪种狗最好?我的意思是:做为一个伴侣。我曾经有过一只猎狐犬,可是我不知道——”

  “长官,猎狐犬我看是挺好的狗。它们很机灵,真的。我曾经知道一条——”

  中尉看了看表,打断帅克滔滔不绝的话头。

  “哦,不早了,我得睡觉去啦,明天我又值班,所以你可以全天都出去找那只猎狐犬去。”

  他上床去了,帅克就躺到厨房的沙发上翻看中尉从兵营里带回来的报纸。

  “真想不到,”帅克浏览着当天新闻的要目,自言自语着。“土耳其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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